【就业政策】《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发布


  • 2023
  • 05/10
  • 21:21
  • 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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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省就业促进工作取得的成就,客观分析了全省就业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描绘了未来5年全省就业发展蓝图,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万人次、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的总体目标。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为主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以“一优两高”为牵引,聚焦“五个示范省”建设,培育“四种经济形态”,聚力加快“四地”建设,阐明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化量化“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对“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工作作出了全面谋划和部署,是指导未来五年我省就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文件。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对标对表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和青海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围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为主要目标,提出了15项代表性的就业主要指标,明确了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就业扩容提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高质量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统筹城乡就业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保障劳动者权益稳步提升就业质量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通过专栏安排了8个专项行动。同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细化明确了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规划》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省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不断开创就业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共同富裕,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有力支撑。

《青海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编制基本情况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

“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编制就业规划提供了思想指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为编制就业规划指明了方向,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省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编制就业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2019年开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方面着手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省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主动与国家人社部沟通对接,广泛听取就业领域专家、各市州、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同时举办了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建议活动,汇聚众智、集合众力,充分咨询,深入论证,切实把各方面意见全部吸收到《规划》中来。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为主要目标,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以“一优两高”为牵引,聚焦“五个示范省”建设,培育“四种经济形态”,聚力加快“四地”建设,阐明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化量化“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对“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工作作出了全面谋划和部署。

《规划》由9个部分和1个附件构成,分为四大板块。第一板块对应《规划》第1、第2部分,主要阐明了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板块对应《规划》第3部分至第8部分,明确了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就业扩容提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高质量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统筹城乡就业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保障劳动者权益稳步提升就业质量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在专栏中安排了8个专项行动,包括:支持发展平台经济下的新型就业模式、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农民工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技能中国青海行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基础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重点群体就业促进计划。第三板块对应《规划》第9部分,主要提出了一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四板块是《规划》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对应《规划》附件。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任务导向,体现了“四个注重”:一是注重政策的协调联动。《规划》把保障就业放在宏观政策的首位,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推动引导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围绕稳定和促进就业综合发力,强化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实现就业政策与其他各方面宏观政策协调联动。二是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规划》深入研判“十四五”时期就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指出结构性就业矛盾是我省就业领域的突出矛盾,提出要从人力资源供需两端发力,一方面要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创造更多、更高质量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要强化人才培养,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三是注重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规划》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提出要不断完善和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措施,实施重点人群就业促进计划,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农牧区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妇女、青年等群体就业工作。四是注重社会大众关心的重点领域。《规划》围绕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改善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稳步提高劳动报酬等社会大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政策举措。

“十三五”时期就业工作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严重冲击,把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底线思维,抓住主要矛盾,会同各方面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推动全省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了积极贡献。2020年,我省“综合施策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向好”的做法作为典型经验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十三五”时期,全省就业管理机制日趋完善。省政府成立促进就业(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安排部署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完善形成了“年初有安排、月度有调度、季度有分析、年末有考核”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全省稳就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健全。2016年以来,聚焦稳就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我省逐步构成了以省政府文件为政策主导,相关配套文件细化操作促进政策落实,覆盖城乡的普惠性政策框架,加快形成了政府激励、社会支持、劳动者勇于就业创业的新机制。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我省城镇新增就业31.2万人,年均超过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566万人次,年均超过10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5%以内的较低水平。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就业规模扩大,就业人员占比从“十二五”末的41%发展到2020年的52%。城镇就业稳定增长,城镇就业人员占比从“十二五”末的48%发展到2020年的61%。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2016—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年超过85%,精准帮扶17.8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每年有超过3万名登记失业人员和近4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确保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创业氛围日益浓厚。从市场主体数量看,2020年末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近50万户,较“十二五”末增长了7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时代热潮。劳动者素质稳步提高。“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技能培训城乡劳动者50.88万人次,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7年,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6.38万人,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2020年城乡全体居民工资性收入达到13872元,较“十二五”末增长51%,居民劳动获得感持续增强。劳动权益保障加强,2020年底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十四五”时期就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各地各部门也把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就业任务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保障了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展望“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总体分析研判,虽然未来一个时期在促进就业方面还会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也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只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我们有信心可以应对挑战、战胜困难,能够使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态势,从而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坚实牢固的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为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和考察青海时对就业工作提出了要求,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为促进我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坚定了信心。

国家更加重视西部地区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确立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产业有序向西部地区转移,加大了财税、金融、产业、用地、人才、帮扶等政策保障力度,加快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为促进我省就业工作提供了重大机遇。

我省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就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从当前情况来看,我省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育新的良好态势,伴随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区域城乡发展布局更趋科学,为就业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稳步推进“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拓展就业新空间、提升就业质量开辟了广阔前景。

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全省正在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互联网+就业”平台,持续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为实现高效、精准的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十四五”时期就业发展目标

《规划》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题,以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注重政策、服务、培训、权益保障协同,努力推动就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四五”时期,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万人次,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务工规模达到100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城镇就业人员比重不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多。

二是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结构性矛盾得到缓解。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就业能力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加适应。持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到2025年,全省城乡技能劳动者总量力争达到4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万人),技术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

三是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就业收入合理增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劳动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劳动者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

四是创业环境显著改善,带动就业能力持续增强。鼓励支持创业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业指导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创业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创业环境显著改善,劳动者创业通道更加畅通,全社会支持创业的氛围进一步浓郁,劳动者创业积极性显著提高,创业成功率明显提升,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持续增强。

五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覆盖城乡的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方式更加精准便捷、供给能力更加全面高效。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提升,劳动者求职渠道更加顺畅。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十四五”末规模力争突破100家。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不断健全,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机制更加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能够及时得到就业援助,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重点任务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扩大就业规模与提升就业质量双向发力、强化技能培训和优化就业服务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就业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双侧协同为着力点,提出了6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就业扩容提质。提出要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努力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就业容量,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特别是高质量就业岗位能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细化了推动形成促进就业政策合力、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扩就业、加快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积极培育和打造特色劳务品牌等举措。

二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出要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畅通创业通道,激发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细化了优化环境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落实政策激发自主创业积极性、强化服务提高自主创业能力等举措。

三是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高质量就业。提出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健全劳动者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加强创新性、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育,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形成人力资本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良性循环,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高质量就业。细化了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畅通终身学习渠道、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突出技能人才培养等举措。

四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出要适应人力资源市场新变化和劳动者多层次就业需求,健全覆盖全面、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细化了不断提高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效率、着力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等举措。

五是统筹城乡就业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提出要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和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实施重点人群就业促进计划,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农牧区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妇女、青年等群体就业工作,兜牢民生底线。细化了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就业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等举措。

六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稳步提升就业质量。提出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管力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细化了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管力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举措。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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